校区各科室(中心)、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校区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年度工作考核
(一)考核分类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
(二)考核对象
1.所有在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2024年第四季度退休的教职工仍需参加本年度考核;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退休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
初次就业且在学校工作不满半年(含试用期)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非初次就业且今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半年(含试用期)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半年(含试用期)的教职工,由学校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中层干部、专职组织员、科职干部的考核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西交党〔2024〕10号)和《西南交通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交党〔2018〕33号)相关要求,开展包括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
(1)专任教师年度岗位任务的考核内容按《西南交通大学专任教师考核指导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9〕10号)以及本人与学校签订的岗位任务书执行。
(2)其他教职工的年度岗位任务的考核内容为具体岗位工作任务年度完成情况。
(3)2024年新进人员岗位任务考核内容参照所在二级单位相同类别相同等级岗位的任务标准,并以实际入职工作时间适度调整后确定。
(4)本年度发生校内调动的教职工,由调入后的单位对其调动前后的岗位工作任务统一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等次及运用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需汇总本科室(中心)相关人员在本年度内的具体事迹表现电子版材料(字数不限,但不作简单、笼统的描述);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需汇总报送本科室(中心)相关人员存在问题的书面说明,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分类分别确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有关规定,“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年度岗位任务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3)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结论与个人薪级工资增长、绩效工资发放直接挂钩,也是岗位晋级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如无当年考核结果将会产生相应影响。
2.优秀比例控制
“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年度岗位任务考核”每类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科室(中心)应参加年度考核教职工总数的20%(教职工总数不包含由党委组织部考核的中层干部、专职组织员、校聘科职干部)。
3.负面清单约定
参加考核人员有《教职工岗位考核“负面约定清单”》(附件2)中列明的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等次受限,由各科室(中心)依据“负面约定清单”确定具体考核等次。
(五)考核程序
1.教职工完成相关个人总结
分别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附件3)和《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注意区分不同岗位类别,附件4、附件5),并由本人签字后交所在科室(中心)。
2.各科室(中心)组织开展考核
(1)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由相应教工党支部通过支部大会或支委会等组织考评,给出初步考评结论。非中共党员的,在本人所在科室(中心)所属党支部进行考评。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
①各科室(中心)对个人提交的《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相关材料组织初审。
②各科室(中心)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教职工考核评分,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原则上分管领导、科室(中心)负责人、职工互评占比分别为30%,30%,40%。
③综合管理科汇总和初审各科室(中心)提交的初步考核结果,并呈报校区会议审定后,确定最终考核等次,通过各科室(中心)反馈给教职工。
④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峨眉校区管委会申请复核;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
3.考核结果汇总报送与存档
(1)各科室(中心)在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各项考核考评工作,相关材料按以下要求报送:
《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2024年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年度岗位任务考核结果汇总表》和《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2024年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测评统计表》(附件6和附件7,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分管领导签批),《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附件3,一式两份)和《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4或附件5,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提交综合管理科,联系人:严传坤,电话:5198163,地址:峨眉校区主楼1227室。同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zhglk@swjtu.edu.cn,
(2)《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和《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各一式两份,考评与考核结果确定后,一份提交档案馆存档,另一份由峨眉校区管委会留存。
二、聘用员工年度工作考核
1.各科室(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聘用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组织聘用员工填写《西南交通大学聘用员工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8)。
2.各科室(中心)结合实际制定科室(中心)聘用员工考核方案(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向综合管理科备案),根据聘用员工相关岗位要求和工作表现,综合科室(中心)负责人、班组长、其他职工意见,原则上采用分层分类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客观公正地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相关科室(中心)社会聘用员工总人数的20%。
3.各科室(中心)将聘用员工考核结果报综合管理科,综合管理科汇总初审后呈报校区会议审定。
4.提交材料要求:各科室(中心)在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将《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聘用员工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2024年聘用员工年度工作考核测评统计表》(附件9和附件10,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分管领导签批)与《西南交通大学聘用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8,一式两份)纸质材料一并提交综合管理科,联系人:严传坤,电话:5198163,地址:峨眉校区主楼1227室,同时请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zhglk@swjtu.edu.cn。
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党工委、管委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