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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06日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现对我校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2017年12月31日前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含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均应参加登记。常住户籍在本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不超过24周岁)、普通高中(不超过22周岁)、中等职业学校(不超过22周岁)就读学生,符合年龄要求的,也应参加兵役登记。已进行兵役登记符合服兵役条件未被征集服现役的适龄公民,大学毕业生在24周岁前,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22周岁前,初中毕业生在20周岁前,每年应持《四川省公民兵役证》到发证兵役登记站进行核验注册。

三、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所在地区的乡、镇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也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登记,登记结束,将相关表格打印后交乡、镇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确认。

四、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或核验的,经当地兵役登记机关同意,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或核验。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四川省公民兵役证》办理变更手续。

五、查验适龄青年兵役登记情况的三种方式:一是兵役机关发放的《四川省公民兵役证》,二是网上下载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三是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现场登录“全国征兵网”证明兵役登记情况。

六、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要求全校大一到大四男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咨询电话:13890688111(陈兵老师)

校区武装部(主楼一楼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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