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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峨眉校区门禁管理的通告

2017年01月04日     来源:      点击:[]

为加强峨眉校区机动车辆门禁通行的管理,保证校区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区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细则》、《西南交通大学机动车分类管理细则》、《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规定,特此通告如下:一、凡在校内居住的机动车辆须到武装保卫处登记备案,录入门禁管理系统后出入校区实行自动识别抬杆。

二、拥有个人车辆的每位在册教职工(含离退休)只能办理一辆机动车出入校园手续,凭工作证(校园一卡通)、本人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办理。凡以配偶行驶证办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办理三校区通行类。(已在成都校区办理的需来武装保卫处登记备案)

三、按每户为单位,拥有第二或第三辆车辆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凭工作证(校园一卡通)、本人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办理。凡以配偶行驶证办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校园手续。办理限在峨眉通行类。

四、与学校人事处或二级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的社会聘用人员,拥有个人车辆的只能办理一辆机动车出入校园手续,凭签订的劳动合同、本人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办理。凡以配偶行驶证办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办理限在峨眉通行类。

五、在校区租房从事商业活动的社会人员,只能办理一辆进出校园手续车辆,凭租房合同、物管证明、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每年一月份统一办理车辆进出校园手续,办理限在峨眉通行类。(暂不收费)

六、在校区内购(租)房者,凭购(租)房合同、身份证、房产证、本人车辆行驶证,每年一月份统一办理车辆进出校园手续,限峨眉校区通行类。(暂不收费)

七、周边相邻单位和村组公、私车辆原则不允许在校园通行,确要通行的,必须在门卫登记同意后通行,不得超速、违规停放,违者交由交通警察处理。

八、出租车原则不允许进校,对确属特殊情况的,经门卫核实后放行。

九、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场或划有停车位的车位中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

十、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按照学校要求规范行驶和停放:

(一)车辆须严格遵照校内交通标识行驶;

(二)占道停放的车辆须在划有停车位的车位中停放,并沿行驶方向顺向停放;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专用停车位;

(四)严禁在路口、人行道、绿化带等禁停区域停放;

(五)严禁驶入禁止停放区域、学生公寓区及生活区;

(六)不得超速、鸣号、轰鸣、练车和飘移;

(七)车辆外观保持整洁,不得对车身进行遮盖;

(八)摩托车进入校园行驶,不得超速,不得在校园内飙车;

(九)校园内不允许从事非法运营行为,一经发现进行强行驱离,并通知地方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将采用锁车、拖车及移交交警处罚等处理。锁车支付解锁人工费50元/次;拖车支付拖车费及人工费200元/次。

十一、武装保卫处实行现场纠正违规与违规处理两条线原则,即现场取证、粘贴《告知单》、锁车、拖车违规处理由武装保卫处负责,解锁时凭武装保卫处的《告知单》办理。

十二、凡收费按照学校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开具学校财务收据,资金全部上交校区财务。

十三、办理地点主楼一层校卫队办公室1103室,办理联系咨询电话:5198007,办理受理时间自2017年元月4日至元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十四、本通告由武装保卫处负责解释。

十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武装保卫处

二0一七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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