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校区各单位(含纳入总校一体化管理的部门):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西交党(2015)87号文精神,结合2016年3月9日峨眉校区党政例会精神,及总校工作布置,对办公用房情况进一步清查,根据各单位办公用房上报情况,对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清退,请各单位积极配合,主动将闲置的办公用房于2016年3月18日前退还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峨眉资产办公室,若改变办公室原使用功能需书面报告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峨眉资产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方可。
闲置办公用房清退工作完成后将对校区所有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联系人:方老师,朱老师
电话:519829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峨眉资产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