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该项目已通过立项审批,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峨眉校区路南学生公寓改造 (2)峨眉校区学生会堂及活动中心维修
项目内容:
(1)路南学生公寓改造:路南公寓1-4号楼(每栋817平方米)、路南点式楼1-2号楼(每栋1155平方米)建筑改造及装饰设计
(2)学生会堂及活动中心维修:学生会堂(7140平方米)、名山电影场舞台(404平方米)建筑改造及装饰设计、学生活动中心(1178平方米)原设计修改。
项目投资额:峨眉校区路南学生公寓改造612万元、峨眉校区学生会堂及活动中心维修717万元。
建设地点: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
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二、设计要求: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及标准。
设计文件满足采购人的结构、功能、装饰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2013年以来完成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3.3在人员、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4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财务能力
3.5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6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应提供资料
4.1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以上资料请带原件备查。
4.2报价(设计报价单及报价说明)报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及付款方式。(两个项目分别报价)
4.3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4服务承诺:包括工作大纲、设计工期及工期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主要设计人员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服务内容及措施。
4.5其他资信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质复印件及材料装订成正副本各一册密封,加盖鲜章有效。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3月22日下午2:30前持应提供资料到峨眉校区校园规划建设处参加询价。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两个项目分别评审,接受两个项目为同一供应商。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833-5198420
西南交通大学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峨眉项目部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