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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交大万嘉”兰枫园、蓉杏园贷款事宜的特别提示(一)

2010年12月29日     来源:      点击:[]

尊敬的西南交大教职工:

根据银行规定,凡需办理兰枫园、蓉杏园购房贷款的客户,只能在其贷款银行办理个人贷款征信查询,其他银行查询的征信结果无效。

需委托贷款银行代办查询房屋登记信息的购房客户的家庭成员(贷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须亲自前往咨询现场办理手续,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异需携带离婚证)。房屋登记信息查询也可自行前往房管局进行查询,在办理银行贷款手续时须将查询结果交贷款银行。

各位拟购买兰枫园、蓉杏园且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教职工,请务必在办理认购手续之前完成二套房的认定查询工作。否则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因购房者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完成贷款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中的付款条款执行

办理时间: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10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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