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峨眉校区将2026届第二学士学位“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二学士学位“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二)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30%以内;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就读第二学士学位期间曾获得校区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
二、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阶段(9月26日—10月9日)
学生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http://xg.swjtu.edu.cn/web)后台“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及相关支撑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2.班级评议阶段(10月9日-10月10日)
“校级优秀毕业生”由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校区学生管理办公室。
3.校区评审及公示阶段
校区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班级推荐学生材料,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查学生是否达到评选条件,根据校区优秀毕业生名额,结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确定 “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校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人选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工作联系人:宁老师:0833-5198193、燕老师:0833-5198192
办公地点:主楼1309
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