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全体同学:
依据学校评奖工作的统一安排,启动校区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18日—9月21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附件1、2),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同时请确认拓展信息已经由辅导员老师审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提交的同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下载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4),附件3需纸质版(双面打印)及电子版、附件4仅需电子版;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后请下载系统申请表,需电子版、纸质版(双面打印)。
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将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在9月21日11:30前交至辅导员老师处。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专业的前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注意:请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不候。
二、辅导员审核阶段(9月21日—9月22日)
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在申请学生所在班级开展民主评议,并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情况提交“推荐意见”。
三、校区评审阶段(9月23日—10月10日)
第二学士学位奖励评审小组展开评审工作,并将评定的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当面到辅导员老师处反映。
注意事项:
1. 评选工作中,综合素质评价德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2.2025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见附件4);
4.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5.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5)。